各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已启动,详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一)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选派领域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各选派类别申报条件不同,详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三、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具体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一)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2024年3月12日前:申请人做准备,各学院选拔推荐
拟申报人员须认真查看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申报资格,向所在学院报名,自行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各学院组织选拔符合条件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于3月12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https://iceo.xisu.edu.cn/info/1163/4268.htm)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
2、2024年3月10日-3月31日:网上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需于2024年3月31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处报送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3、2024年3月15日: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
国际处组织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协助申请人解决申报期间所遇问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2024年4月10日前:国际处报送材料
国际处向陕西省教育厅报送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并通过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024年5月10日前:申请人做准备,各学院选拔推荐
拟申报人员须认真查看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申报资格,向所在学院报名,自行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并按《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各学院组织选拔符合条件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于5月10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https://iceo.xisu.edu.cn/info/1163/4268.htm)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
2、2024年5月10日-5月31日:网上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需于2024年5月31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处报送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3、2024年5月15日: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
国际处组织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协助申请人解决申报期间所遇问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2024年6月10日前:国际处报送材料
国际处向陕西省教育厅报送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并通过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1、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资格与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2、材料审核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核查:
(1)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3)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4)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3、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底公布,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果于2024年7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自行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5. 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派出有关管理规定详见《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五、联系方式
请认真阅读《2024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及《项目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6),未尽事宜,可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电话:010-66093961,010-66093346
邮箱:yjs@csc.edu.cn;
(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029-85319522;
邮箱:jie.li@xis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