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和《关于做好 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留金项[2026]1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双一流”“双高”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现就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应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立足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战略部署,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做好顶层设计,抓好留学人员的选拔、派出、管理和回国发挥作用等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国家公派留学在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工作安排及要求
2026年西部项目整体工作分为人员选派和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两部分:
(一)人员选派工作(我校教师依托我省已获批项目渠道派出)
1. 选派计划
我省已获批项目信息详见附件1,符合项目申请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参与申请。
2. 选拔方式
项目采取推选单位、省教育厅、国家留学基金委三级选拔体系,即由推选单位遴选、推荐候选人员,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公布录取名单。
3.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符合《2026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中明确的基本报名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21)和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2)申请人申请留学专业须与已获批项目学科专业一致,并提前取得已获批项目外方合作院校或机构正式邀请信/函。如申请人留学专业在获批范围内,且取得世界一流大学(参考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全球排名前300以内)的正式邀请信,可对获批留学国别及院校限制酌情予以突破。
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起止时间;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
4. 时间安排
(1)6月8日前:各学院向国际处提交《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版详见附件2),国际处汇总名单报送省教育厅,逾期不予受理;
(2)6月25日前:申请人网上报名,国际处初审申请人申报材料;
(3)6月28日前:国际处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申请人申报材料、学校正式推荐公文;
(4)7月10日前:省教育厅审核受理、组织专家评审,并对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5)7—8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6)8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二)地方创新子项目申报工作(我校各学院可新申报项目)
1. 实施办法及总体要求
(1)项目简章及申报要求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公告(https://www.csc.edu.cn/article/4121)。
(2)申报项目应体现服务国家战略、聚焦“双一流”“双高”建设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有省级及以上部门出台的针对性政策文件为依托。重点支持服务“双一流”“双高”建设和地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的项目;重点支持涉及数学、物理学、化学等基础学科,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量子科技、生命健康、能源等新兴交叉学科的项目;重点支持高职院校特色项目。
(3)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结合区域特点及特色学科优势,反映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及加强教育对外开放方面的思路、举措;
②突出学术团队开展科研合作或人才培养的特色;
③能够对地区内相关专业的国际化发展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参与积极性,解决项目设计和实施中面临的现实性问题,项目申报时,如开展合作的国外合作单位为世界一流大学相关专业领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可对合作协议的限制性条件适当予以放松。
2. 时间安排
(1)6月25日前:各学院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向国际处提交依托合作协议,国际处初审后向省教育厅报送进行协议预审;
(2)7月5日—7月25日:预审通过的项目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交国际处,国际处初审后报送省教育厅;
(3)8月—11月:国家留学基金委进行材料审核;
(4)12月底前:确定获批项目。
三、项目管理
各单位对本单位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应统筹“选、派、管、回、用”各环节,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跟踪评估留学人员留学学习研究情况。
在留学人员派出前,各单位须进行行前教育,并对其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在留学人员派出后,须加强对其指导和检查,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在留学人员回国后,须组织考核其留学成果,指导协助其完成报到手续,确保西部项目有效实施。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项目科: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85319522
办公地点:校务楼B203室
附件:
附件1:我省已获批项目信息表.pdf
附件2:学院推荐人员总名单(模板).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