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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公派】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的申报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1日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个人制)实施工作已启动,详见《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809)。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面向国内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各级艺术团体或机构中的优秀青年艺术工作者、国内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一)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选派领域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报条件

符合《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二)外语条件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 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 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 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5.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 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

 

三、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12)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具体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1. 2024年3月10日前:申请人做准备,各学院选拔推荐

拟申报人员须认真查看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申报资格,向所在学院报名,自行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各学院组织选拔符合条件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于3月10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https://iceo.xisu.edu.cn/info/1163/4268.htm)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

2. 2024年3月10日-3月31日:网上申请

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申请人需于2024年3月31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处报送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

3. 2024年3月15日: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

国际处组织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协助申请人解决申报期间所遇问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2024年4月10日前:国际处报送材料

国际处向陕西省教育厅报送书面公函、推荐人选名单,并通过信息平台审核、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四、评审、录取及派出

1. 受理单位对申请人资格与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会被录取。

2.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 录取结果于2024年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4. 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派出有关管理规定详见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指南(个人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11)。

 

五、联系方式

请认真阅读《2024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809)及《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13),未尽事宜,可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电话:010-66093992,010-66093987;

邮箱:yishu@csc.edu.cn;

 

(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029-85319522;

邮箱:jie.li@xis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