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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公派】关于启动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5日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资助学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赴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进行访学、研究。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 资助内容

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学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我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3.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重点依托教学研究、科学研究项目或研究课题进行选拔,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

4. 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

6.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国家留学基金委对2023年申请人将适当放宽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备注:项目详细介绍可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04

 

、校内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一)202394前:各学院选拔推荐

学院组织选拔、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于94日前《学院推荐人员名单》(附件2)、申请人的评审材料(正式邀请函、个人简历中英文版、研修计划中英文版,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

(二)20239月11日前举行校内专家评审会

学校将按照项目选拔办法要求,组织3名及以上专家对拟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国外留学单位、研修计划与在研项目(课题)紧密度等方面进行评审,审核申请人资格,确定学校推荐人员。

(三)2023912日:举行项目申报说明会

(四)20239月23: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

被推荐人员需于9月23日前登陆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3)准备申请材料在线提交。

(五)2023930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材料

国际处按要求将学校正式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原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上传至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并留存候选人纸质材料。

 

四、项目评审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学校推荐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注意事项

1. 为保证录取比例,请申请人在联系外方导师及准备申请材料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人的学术业务水平及科研能力;

2申请人拟留学院校及国外合作者的学术水平及声誉;

3申请人的研修计划是否具体可行,研修目标是否明确;

4计划留学单位的优势学科、外方合作者的专长与申请人的研修方向是否一致。

2.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期间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邀请信注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项目咨询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项目部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6093550。

(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李捷、雷鸣;

    电话:029-85319522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203室 


附件1.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合格条件.pdf 

附件2: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板.docx 

附件3:申请材料及说明.pdf

附件4: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pdf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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