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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的申报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28日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有关要求,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增加中国青年对国际组织的了解,培养有志于到国际组织工作的后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实习人员可通过两种渠道赴有关国际组织实习:1. 可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协议项目派出,2. 也可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并获得录用函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地点应为海外的国际组织总部及总部外机构办事处等。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协议项目申报选派办法另行公布。

1. 两种派出渠道的区别


单位或个人渠道

 

国家留学基金委与

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选派对象

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

以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要求为准项目选派办法将另行公布)。

留学单位

以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为准

参照合作项目列表: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71

留学身份和期限

实习生:3-12个月。

 

实习生:一般6-12个月;

访问专家:6-12个月;

JPO/APO:初始期一般12个月,期满后可延长12个月。

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要求

已自行联系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尚未开始实习。

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国际组织岗位需求选择意向岗位。

申报时间

全年开网,随时申报,及时受理。

根据国际组织提供岗位的时间随时公布项目选派办法将另行公布)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并公布录取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推荐候选人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确定最终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2. 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资助期限为3-12个月。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和自行申请渠道录取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资助标准统一确定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如实习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赴艰苦地区的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相应提供艰苦地区补贴,具体根据《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项目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5.国内、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0.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持有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通知。

11.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选派办法执行。

12.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备注:项目申请材料、网上填报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更多信息请点击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链接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67

 

、校内申请受理流程:

   (一)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派出:

1. 自行联系、个人报名。该项目全年开网,申请人通过学校、学院或个人渠道自行联系国际组织获得录用函后,可随时向所在学院提出项目申请

2. 学院审核推荐。申请人所在学院组织审核、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电话等基本信息)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推荐名单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3. 举行项目申报说明会。

4.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员需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有关材料。同时向国际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说明会上将做详细讲解)。

   5. 国际处向留学基金委报送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二)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协议项目渠道派出:

1. 发布遴选通知。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协议项目申报选派办法暂未发布。我校申请受理安排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另行发布的选派办法,随时发布校内遴选通知、确定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2. 学院选拔推荐。各学院根据校内遴选通知组织选拔、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将推荐人员名单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推荐名单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3. 举行项目申报说明会。说明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员需按照国家留学留学基金委的要求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有关材料。同时向国际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说明会上将做详细讲解)。

5. 国际处向留学基金委报送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老师

    电话:029-85319522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