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根据重点学科、新办专业的学科建设状况和教学科研实际需要设置外籍专家和教师工作岗位。语言类教学单位聘请长期外籍专家和教师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本单位在编教师数量的10%以内,非语言类专业的聘专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聘请,对省级重点学科或名牌专业在聘专数量上适当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