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的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现启动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
一、选派模式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经留基委评审获批后,项目单位按要求推荐人选、审核申请材料,留基委仅抽审复核(不再组织专家评审),审核无误即可录取派出。
二、立项要求
1. 申报单位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申请项目。
2. 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
3. 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每个项目的外方合作单位不超过5个。
三、选派计划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二)重点资助领域
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三)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特别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2.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四)资助内容
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项目人选条件、申报要求、选拔与录取办法等详见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
四、申报程序
1.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于 2025年10月12日前,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详见《系统操作指南》:https://www.csc.edu.cn/chuguo/s/3780。逾期不予受理。
2. 学校评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上报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项目和选派计划。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
1. 国家留学基金委于2025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2. 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三年累计可选派不超过20人。
3. 对于已获批但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各单位须于2025年10月12日前逐一提交年度执行情况报告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于已获批且执行三年期满的项目,各单位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于2025年10月12日前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以上材料由学校审核后上报至留基委,经专家评估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未能按时提交报告的项目将被暂停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9522
邮箱:jie.li@xis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校务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