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实施工作已启动,详见国家留学网该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16)。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2. 资助内容
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各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或实验室骨干,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3.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4.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5. 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6. 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19)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三、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20)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学校审核。具体校内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1. 2024年9月1日前:申请人做准备,各学院选拔推荐
申请人须认真查看项目选派办法,确定是否有申报资格,向所在学院报名,自行联系取得外方正式邀请信,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各学院组织选拔符合条件人员,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于9月1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https://iceo.xisu.edu.cn/info/1163/4268.htm)、申请人的评审材料(外方正式邀请函、个人简历、研修计划,一式三份)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
2. 2024年9月10日前:举行校内专家评审会
学校按照项目选拔要求,组织3名(含)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
3. 2024年9月10日-9月25日:网上申请
申请人需于2024年9月25日前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申请材料,并向国际处报送所有材料纸质版。
4. 2024年9月20日前: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
国际处组织召开项目申报答疑会,协助申请人解决申报期间所遇问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 2024年9月30日前:国际处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报送材料
国际处按要求将学校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原件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上传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
四、项目评审与录取
1.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结果。录取结果于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自行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并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2.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五、注意事项
1. 为保证录取比例,请申请人在联系外方导师及准备申请材料时注意以下方面:
(1)申请人的学术业务水平及科研能力;
(2)拟留学院校及国外合作者的学术水平及声誉;
(3)研修计划是否具体可行,研修目标是否明确;
(4)计划留学单位的优势学科、外方合作者的专长与申请人的研修方向是否一致。
2.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期间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邀请信注明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六、联系方式
请认真阅读《202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116)及《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3121),未尽事宜,可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或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项目部
电话:010-66093967;
电子邮箱:qingjiaoban@csc.edu.cn。
(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电话:029-85319522;
电子邮箱:jie.li@xisu.edu.cn;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