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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立项申报】关于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7日    点击数:[]

为加强国别和区域研究,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更好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进一步加大力度选派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启动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制)的遴选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该项目的选派质量,本计划2024年取消个人渠道申报,仅保留项目制渠道申报。现将项目制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 访问学者3-12个月;

3. 博士后6-24个月;

4.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5.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6.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二、选拔对象

1. 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

2. 按需选派有关高校和单位,特别是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高校及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高校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3. 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4. 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资助说明

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攻读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选派方式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

 

五、选派计划及重点资助领域

2024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全国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每个项目可连续支持三年,每个项目三年累计可选派10人,三年选派规模不超过200人。重点资助国别和区域研究各相关专业,既支持针对同一对象国或地区不同学科领域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也支持针对同一学科背景但在不同对象国或地区之间协调合作的研究。

 

六、立项申报流程及校内受理时间安排
       1. 本项目申报以各学院为主体,各学院可结合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培养需求,依托与国外院校已开展的人才培养合作渠道(即须依托学院与国外院校已经签署的合作协议进行申报立项),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立项。同一项目可包含多个留学身份,留学人员可派往不同国别或单位。
       2. 请有申报意愿且符合项目立项条件的学院,
最晚于12月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模板见文末附件)、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初审、汇总全校申报材料,随同学校正式公函寄(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评审并确定资助的项目和选派计划。

4. 国家留学基金委预计于次年2月底前完成评审并公布获批项目。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

5. 对执行未满三年的项目,各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年度总结应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每年人员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计划等。


       备注:

1. 请各学院合理统筹设计项目选派人员类型及名额,已立项学院请认真准备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执行情况不佳将终止项目执行。

2. 项目立项后,人员选派具体要求及后续派出管理,详见国家留学网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18。

 

附件:  项目申请书模板.doc(模板)

 

未尽事宜,请联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李捷、王家豪;

联系电话:029-85319522;

办公地点: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