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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国家公派】关于2023年与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初级专业人员(JPO)合作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点击数:[]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签署的合作协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任职。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全国共12人。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初级专业人员(JPO),12-24个月。

3.任职岗位

联合国难民署提供岗位(9个),世界气象组织提供岗位(3个),详见留学基金委项目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06。

4.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参照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相应国际职员同等待遇标准向JPO提供资助。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强烈到国际组织的工作意愿和职业理想,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4.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国际组织实习经历可计入工作经历),其中:

(1)国内申请人应为有关部委、行政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2)国外申请人应为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国际组织实习项目资助9个月(含)以上,且目前正在国际组织以短期合同身份任职的工作人员或2023年从国外高校毕业的硕士生、博士生。

6.精通英语和(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每个岗位要求略有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7.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符合岗位的其他要求。每个岗位对专业背景等要求不同,详见岗位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曾在或正在国际组织任JPO、YPP的人员或国际组织正式职员申请。

 

三、校内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2023年10月27日前:请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在所在学院报名,请各学院于10月27日前,将《学院推荐人员名单》(模板见:https://iceo.xisu.edu.cn/info/1163/4268.htm)报送至国际处办公室。

2.2023年10月30日-11月3日:申请人应于10月30日-11月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3.2023年11月8日前:学校国际处初审所有申请人材料,并将学校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笔试和面试,确定候选人后向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推荐。笔试、面试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联合国难民署、世界气象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选派管理办法》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六、咨询方式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联系电话:010-66093594/3334

电子邮箱:gjzz@csc.edu.cn

 

(二)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9522

办公地点: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