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2024年将继续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
本项目采取“项目制”申报。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获批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获批后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人员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推荐人选不再进行专家评审,仅做资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录取派出。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每个获批项目可连续资助3年。
项目详细人选条件、选拔办法、申请材料清单及说明等信息,请点击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遴选通知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04。
本次“项目制”申报将启用在线申报,即各单位通过线上平台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操作流程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遴选通知。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6-36 个月。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与要求
1、2023年11月13日前: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项目申请书(模板详见留基委遴选通知)、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纸质版交于国际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jie.li@xisu.edu.cn。
2、2023年11月30日前:请申报学院于11月30日前登陆申报系统完成在线申报,同时国际处将向国家留学基金委上报单位正式推荐公函、项目申请书、项目信息汇总表、协议中文及外文版复印件等材料。
四、相关后续工作
项目获批结果将于2024年2月底前在信息平台公布。各单位届时可使用受理单位账号登录、查询。
结果公布后,请各项目获批单位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第一批申报时间为次年3月1-10日,第二批申报时间为9月1-10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19522
办公地点: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