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2022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要求,现将我校关于该项目申报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根据中国与荷兰政府关于教育和科研合作与交流的谅解备忘录,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1.选派类别
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3.留学/资助期限
首次资助期限为12个月。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员进行学业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资助,累计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4.资助内容
荷方提供奖学金总额为16113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项目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详情点击下方链接查看: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
2.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应在18-35周岁(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50 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插班生须为我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人员,其余选派类别人员均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申请时已自行联系并获得荷兰高校正式入学通知或荷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5.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并已达到荷兰高校入学/开展科研工作的语言要求。
备注: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表、申请材料、网上填报指南等更多项目信息请点击国家留学基金委官网链接查看: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26。
三、校内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 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4日:学院选拔推荐。各学院组织选拔、对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不少于3天),并于2021年3月4日下午16:00之前将推荐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电话等基本信息)纸质版报送至国际处。推荐名单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2. 2021年3月5日:举行项目申报说明会。说明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15日: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员需于3月1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有关材料。同时向国际处提交规定的书面申请材料(项目申报说明会上将做详细讲解)。
4. 2021年3月16日-3月20日:国际处向留学基金委报送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雷老师
电话:029-85319522
办公地点:长安校区行政楼B203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2月10日